比赛规则:
1、每场比赛采取三局两胜制;
2、率先得到21分的一方赢得当局比赛;
3、如果双方比分打成20比20,获胜一方需超过对手2分才算取胜;
4、如果双方比分打成29比29,则率先得到第30分的一方取胜;
首局获胜一方在接下来的一局比赛中率先发球;当一方在比赛中得到11分后,双方队员将休息1分钟;两局比赛之间的休息时间为2分钟。
发球规则
发球员的分数为0或双数时,双方运动员均应在各自的右发球区发球或接发球。
发球员的分数为单数时,双方运动员均应在各自的左发球区发球或接发球。
如“再赛”,发球员应以该局的总得分,按规则12.1和12.2的规定站位。球发出后,由发球员和接发球员交替对击直至“违例”或“死球”。
接发球员违例或因球触及接发球员场区内的地面而成死球,发球员就得一分。随后,发球员再从另一发球区发球。
发球员违例或因球触及发球员场区内的地面而成死球,发球员即失去发球权。随后,接发球员成了发球员,双方均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