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京》——明代于谦
绢帕蘑菇与线香,本资民用反为殃。
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
译文:绢帕、麻菇、线香这些东西本是供人民享用的,可是因为贪官污吏的搜刮,它们反而给人民带来了灾难。所以我什么也不带,只带两袖清风去朝见天子,免除百姓的不满。
2、《国风·鄘风·相鼠》——先秦佚名
相鼠有皮,人而无仪!人而无仪,不死何为?
相鼠有齿,人而无止!人而无止,不死何俟?
相鼠有体,人而无礼,人而无礼!胡不遄死?
译文:看老鼠都有皮,做人怎能没威仪!做人怎能没威仪!不去死还干什么?看老鼠都有牙齿,人若不知廉耻,人若不知廉耻,不去死还等什么?看老鼠都有肢体,人若没有礼教,人若没有礼教,为什么还不快死?
3、《咏史二首·其二》——唐代李商隐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破由奢。
何须琥珀方为枕,岂得真珠始是车。
译文:纵览历史,凡是贤明的国家,成功源于勤俭,衰败起于奢华。为什么非要琥珀才能作枕头,为什么镶有珍珠才是好坐车?
4、《官仓鼠》——唐代曹邺
官仓老鼠大如斗,见人开仓亦不走。
健儿无粮百姓饥,谁遣朝朝入君口。
译文:官府粮仓里的老鼠,肥大得像量米的斗一样,看见人来开启粮仓也不逃走。守卫边疆的将士没有粮食,辛劳的老百姓正在挨饿,是谁天天把官仓里的粮食送入你们这些官仓老鼠嘴里去的呢?
5、《红线毯》——唐代白居易
宣城太守加样织,自谓为臣能竭力。
百夫同担进宫中,线厚丝多卷不得。
宣城太守知不知,一丈毯,千两丝。
地不知寒人要暖,少夺人衣作地衣。
译文:得享高官厚禄的宣州太守知道不知道,织就一丈毯,需费千两丝,多么劳民伤财!地不知冷暖,劳苦人民却靠这生存啊,不要再夺走人民赖以织衣保暖的丝去织就地毯了。
请教一下,“反腐则亡党,不反则亡国”这句话是谁说过的?
出自,六十周年国庆献礼大片《建国大业》中有“反腐亡党,不反则亡国”之说。其详细情节是:当蒋介石听完蒋经国关于上海孔家腐败的汇报后,无可奈何地说“这腐败啊,已经到了国民党的骨子里了。反吧,亡党;不反吧,亡国。难啊,难啊!”
扩展资料:
《建国大业》是2009年上映的一部中国历史电影,是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的献礼作品。本片由黄建新执导,韩三平担任制片人,云集了华语影坛百余位明星客串(零片酬)的影片 。
影片讲述了从抗日战争结束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夕发生的一系列故事,主线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筹备,突出了当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形成
参考资料:建国大业-百度百科
公司反腐败心得怎么写
近期公司组织我们学习了反腐倡廉的报告,对我思想震动很大。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时期,一些同志由于放松了自己思想修养,忘记了党的宗旨,忘记了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逐步淡漠了法制观念,在个人私欲驱使下,在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子女关面前前丧失原则,置党多年的培养教育于不顾,利用职务之便做出贪污的事情,迈出了罪恶的步子,最终身败名裂。具体心得体会如下:
一、通过学习,提高了干部员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使干部员工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利关。在物欲横流的当今社会,人们无利而不往,少数干部员工的放任自流,给国家和公司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同时也带坏了一批干部,从而形成了不良的社会风气,这次大会的召开,这有力的说明了我们这个企业有决心有信心把反腐倡廉工作抓紧抓好。在整个学习过程中,我们深刻体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地重要性,使自己有强烈地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工作中切实找到切入点,并做到学以致用。
二、通过学习,我更深切体会到了,做谦虚朴实,严于律己,廉洁奉公的表率,在生活中,我的人生格言是“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快快乐乐生活”。而顺应形式的发展,强化保廉意识也是我作为一名普通员工义不容辞的责任,从而在错综复杂的社会中找准自己的人生航标,始终保持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真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让我们携手共进,在自己平凡的工作岗位中努力控制自己,让廉政之风盛行,唯有这样,才能利己利人。
三、在工作中,筑牢反腐防线,吸取他人教训,防患于未然,时刻为自己敲响警钟,要明白自己该“做什么”,学习反腐倡廉心得体会。不该“做什么”。俗话说“一失足成千古恨”,然而真正品尝了其中的滋味,那后悔可就晚亦,所以,强化自律意识,构筑廉洁从政的警示防线,是对每个干部员工的考验。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使少数腐败分子有机可乘,这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注目的一个焦点,在与时俱进的今天,我们有能力,有办法来铲除腐败的根源,党的十七大的召开,已经把反腐倡廉工作的力度加大,并达到了标本兼治的目的。由于公司目前点多面广的发展形式,也相应采取了一系列反腐倡廉的警示教育,通过网络课堂,报纸,宣传栏等多种多样的形式开展警示教育,使各级干部员工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明显提高,使廉政工作贯穿于整个工作中。
四、反腐倡廉工作的现状目前总体来说是好的,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廉政制度,这些制度是充分建立在我们党反腐败工作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实际之上,体现了我们党反腐败斗争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志,且在工作中很具有可操作性,既符合我们的工作实际,又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证。目前,就现状来讲,我们已经确立了一个好的反腐倡廉的大环境,有很多人都能做到自节自律,兢兢业业,克己奉公。但是,在某些范围来讲,有些人在执行制度的时候并不能一切均以制度为准绳,还有些人趁着某些制度并不是很完善,钻空子、找漏洞,千方百计的谋取个人利益。他们并不是不懂法,而是为了满足一己私欲,就视各项规章制度于不顾,贪婪的索取。这样的人虽说只是少数,但是恰恰是这些人的做法,败坏了我们的党风,使得广大群众为之痛恨。
争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要坚持()
十九大报告指出:“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
中国反贪腐还有很多死角
你好,你说的很对是有很多死角。因为国家太大,官僚机构成员太多,想查,一件一件的去找去查要查到何时呢?现在光是做到这种地步,反对的声音就此起彼伏,阻力也非常之大,既得利益者是不会轻易将手中的权利交出去的。也会反抗。我们能做的就只有支持现任政府,发现贪官腐败,及时上报给中纪委的网上网站。我们能做到的就只有这些,就别无其他可做之事了。
中共关于反腐败的法律文件
1997年9月12日,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此后,这一基本的治国方略,正式写入宪法。依法治国,重点是依法治权、依法治官。法治,就是要防止公共权力的滥用,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目前,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除了《刑法》对贪污罪、受贿罪等一些与反腐败有关的犯罪有明确规定外,据统计,全国省(部)级以上机关共制定党风廉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2000余项,其中,中央纪委、监察部120余项,可以说,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党的纪检和行政监察两个法规体系,并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以及反腐败源头治本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出台了一些反腐倡廉实践急需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2].我国已构建起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
从2002年开始,一系列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出台,如监察机关回避制度,干部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的具体规定,关于军队领导机关工作人员插手干预基层敏感事务的处理规定(试行)、关于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试行)》等。
2003年是转折的关键。这一年,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上中央明确提出“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同样在2003年,中央纪委确立了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法规制度建设的总体目标,即:按照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总体目标,按照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总体部署,在2010年前建立起能够适应新时期党的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所需要的中国特色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法规制度体系。
整个体系大致包括三大法律制度规范,即:关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法律法规中关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规范;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党内法规及其他党内法规中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规范;从中央到基层的党的组织、行政机关和其他单位制定的关于反腐倡廉的制度规范。
2004年反腐败力度进一步加大。这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开始实施,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取消和调整的项目高达1 806项,中组部和中纪委组建了专门的巡视机构,确立了干部引咎辞职制度,同年开始试点的“领导家属境外留学定居备案制度”。该制度要求党政领导干部和国企厂长经理直系亲属出国留学、定居,必须报备,说明其资金来源。这一措施无疑加大了对贪官的成摄力,有利于堵塞贪官外逃之路。同在这一年,中共中央连续向党内下发了三个文件:《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分别针对完善党内监督、明确党内纪律和保障党员权利、发扬党内民主。
中国从2005年进入了体系反腐败的阶段。为了适应新时期对法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全面规划法规制度建设,中央纪委、监察部会同有关单位从2005年开始对改革开放以来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废止l15件。同时对法规制度进行了科学分类,编制了(2004—2007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法规制度建设工作规划)。
为与国际联手合作,共同打击腐败犯罪,2005年l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决定”。《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是在2003年10月31日第58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的,这是联合国第一部指导国际反腐败斗争的法律文件,也是迄今为止第一个关于治理腐败犯罪的最完整、最全面而又广泛、创新性的国际法律文书[4]. 2005年,中共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该《实施纲要》提出,要加快制定廉政立法进程,研究制定反腐败方面的专门法律;修订和完善《刑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制度;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制订和修改有关法律,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形成权责明确、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保障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建立执法合作、司法协助、人员遣返、涉案资金返还等方面的反腐败国际合作机制;健全公安、审判、检察机关相互配合和制约的工作机制,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加强纪检、审判、检察、公安、监察、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跨区域协作办案及追逃、追赃机制,完善相关程序,形成整体合力。这些思路有益于我国反腐败刑事司法制度改革,推动我国反腐败司法体制出现突破性进展。
2006—2007年,我国又陆续出台一些与反腐败有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其中,2007年4月22日,国务院第495号令公布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行政处分工作的专门行政法规。
2006年9月,中央纪委在系统总结《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实施经验的基础上,重新起草印发《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对报告的事项、报告的程序,以及如何监督检查作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
2007年6月《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颁布下发。此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有1 790人说清了自己的问题,涉及违纪金额7 789万多元[3].《规定》从八个方面细化了党员干部在经济和社会交往方面的政策界限,为有效查处新形势下权钱交易案件,进一步教育党员干部严格自律,严厉惩治以权谋私行为,提供了及时有力的法规依据。一个多月后,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又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各种新型受贿犯罪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具体意见。上述规定与意见基本一致并相互衔接,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被认定为是受贿犯罪,从而较好地实现党内法规制度与国家法律之间的衔接、协调和配套。
2007年10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针对反腐败问题,明确了以下三点:一是中央反腐立场非常坚定,态度非常鲜明,报告提到,我们党和腐败是“水火不相容”的;二是把过去讲的反腐倡廉工作提升为“反腐倡廉建设”,而且作为党的基本建设内容之一确立起来,给了反腐倡廉新的定位;三是方针更加明确,提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三个“更加”表明反腐败斗争进入了惩防并举、更加注重预防的新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