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为他人作介绍时,先介绍谁,后介绍谁,向来是一个十分敏感的礼仪问题。根据规范,处理这一问题。必须遵守“尊者优先了解情况”的规则。它的含义是:在为他人作介绍前,先要确定双方地位的尊卑,然后先介绍位卑者,后介绍位尊者。这样做,可以使位尊者优先了解位卑者的情况,以便见机行事,在交际应酬中掌握主动权,所以应确保位尊之人拥有“优先知情权”。根据这些规则,为他人进行介绍时的顺序大致有如下几种情况。
方法/步骤一是介绍年长者与年幼者认识时,应先介绍年幼者,后介绍年长者。
二是介绍长辈与晚辈认识时,应先介绍晚辈,后介绍长辈。
三是介绍老师与学生认识时,应先介绍学生,后介绍老师。
四是介绍士士与男士认识时,应先介绍男士,后介绍女士。
五是介绍已婚者与未婚者认识时,应先介绍未婚者,后介绍已婚者。
六是介绍同事、朋友与家人认识时,应先介绍家人,后介绍同事、朋友。
七是介绍来宾与主人认识时,应先介绍主人,后介绍来宾。
八是介绍社交场合的先至者与后来者认识时,应先介绍后来者,后介绍先至者。
九是介绍上级与下级认识时,应先介绍下级,后介绍上级。
十是介绍职位、身份高者与职位、身份低者认识时,应先介绍职位、身份低者,后介绍职位、身份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