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犯错,我们采取惩罚措施,这不是目的,而是为了孩子能够尽快的改变这个习惯或做事风格,让孩子走到正确的人生轨道上。
工具/原料“量刑”要适当。
惩罚的目的是为了引起孩子的良性转化,一旦惩罚过重,就会引起孩子的对抗情绪,甚至产生“破罐子破摔”心理,可是惩罚的太轻又不足以使孩子引以为戒,所以惩罚一定要适当。
惩罚要高明。
高明的惩罚不是简单地让孩子罚站、罚抄、取消零花钱等等,而是让孩子的成长带有更大的促进作用。比如我们惩罚孩子背唐诗,为家里做一件好事,孝顺一次爷爷奶奶等以此来激发孩子向善、向上的心理。
惩罚要及时。
家长一旦发现孩子犯错,只要情况许可就应立即予以相应的惩罚,如果当时的情境不允许立即做好反应,事后也应尽快和孩子一起总结当时的言行,使他意识到当时的错误行为,并明确要求他改正。
让孩子明白为何被罚。
惩罚只是一种劣性条件刺激,其有效的时间较短,不能持久。很多时候,受罚的孩子改正了错误却没有明白道理,今后还会有再犯的可能,因此让孩子明白为何受罚才是根除错误的关键。
罚了又赏要不得。
家长教育孩子要相互配合,态度一致,赏罚分明,该奖励的时候就要郑重其事的奖励,让孩子真正体会到受奖的喜悦;该罚时也应该态度鲜明、措施果断,让其知道自己错在哪里,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孩子明辨是非、知错就改的品行。
就事论事不要牵连。
孩子最讨厌家长把陈年老账翻出来再算的,很多家长不明白这个道理,教训孩子时总忘不了过去的事情,拿来反复提,这样让孩子也很反感,起不到有效的教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