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就是农村低保,它的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就可以享受这个政策。
工具/材料
书面申请书;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申请条件:
1.一般要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
3.必须户口为农村户口,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2.需要民政部门、劳动部门、残联颁发的伤残证、指定医院出具的劳动能力状况证明才可以。
3.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进行初审,初审通过,村民委员会组织村民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在指导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
4.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入户核查,核查情况是否属实,对审批贫困户提出补助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审批管理机关,依法发放贫困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