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程序(诉讼离婚的过程是什么?)

时间:2021-06-30   作者:互联网搜集整理

诉讼离婚程序(诉讼离婚的过程是什么?)

诉讼离婚的过程:

一、起诉。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原告不受理的理由。

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诉讼状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二、调解。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调解有三种结果:

1、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

2、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百思特网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

3、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三、审理与判决。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涉及到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

诉讼离婚的条件:夫妻诉讼离婚的条件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出现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等情况。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百思特网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百思特网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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