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西族简介(纳西族的介绍)
纳西族是中国56个民族之一,为云南特有民族之一,绝大部分居住在滇西北的丽江市,其余分布在云南其他县市和四川盐源、盐边、木里等县,也有少数分布在西藏芒康县。纳西族有本民族语言,纳西语属于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 。纳西族也是受汉文化影响较深的民族。
名称
纳西族有多种自称,自称中,以纳西、纳日、纳罕、纳恒几种称谓居多,自称纳西的人占纳西族总人口的六分之五,因此,根据本民族意愿,经国务院批准,于1954年正式定族称为纳西族。“纳”一词有“大”、“宏伟”、“浩大”、“黑”、“黑森森”、“黑压压”等意思,“西”、“日”、“罕”等皆意为“人”。
历史
起源
纳西族的族源,学者界认为源于远古时期居住在中国西北河(黄河)湟(湟河)地带的古羌人,向南迁徙至岷江上游,又向西南方向迁徙至雅砻江流域,再西迁至金沙江上游东西地带。 《后汉书》 西羌传载:古羌人“子孙分别,各自为种,任随所之,或为耗牛种,越篱羌是也” 。又说:“耗牛羌在蜀汉,其种别名号皆不可纪知也” 。
随着纳西族分布地区考古实物不断发现,一些学者提出了纳西族是南迁的古羌人与现居住地土著融合而形成的观点。考古工作者首先在丽江坝东南的木家桥,发现了古生物化石和人类股骨化石、头盖骨化石和旧石器,经鉴定,木家桥所发现的古人类化石距今10万年左右,考古学上称之为“丽江人”。继而在永宁、盐源泸沽湖地区发现了新石器遗址和细绳纹陶器、铁器、铜器等。
秦汉唐宋时期
秦时期,纳西族先民分布在今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南部、攀枝花市盐边县、雅安地区和甘孜藏族自治州南部,以及云南省西北部地区。
汉时期,定笮一带“摩沙夷”之地盛产盐、铁和漆,引发东汉朝廷派官兵争夺定笮盐铁之利的战争。《木氏宦谱》中对东汉及蜀汉时摩沙夷在盐源的活动已有简略记载。
至东汉时,纳西先民与东汉王朝直接建立了政治关系。
74年(永平十七年),川西南白狼夷向东汉王朝奉贡、献诗三章,称为《白狼王歌》, 其中有文字与现代纳西语相同或相近,说明白狼夷可能是纳西先民,清末民初汉文史籍和民间传说中多说古白狼国即在今四川巴塘。
据《元一统志》记载,约在公元3世纪初期,“麽些蛮”酋长蒙醋醋,侵夺“濮卢二蛮”所居的巨津州(今丽江市玉龙县巨甸)地区而“世袭居之”。
明朝时期
明太祖洪武年间,明大军进军云南后,纳西首领阿得“率众首先归附”。洪武十六年(公元1383年),明朝中央授么些贵族代表木得为丽江府土知府,世袭。
天顺六年(1462年),木氏向北扩张势力,开始向藏区用兵,至明末,其势力范围达木里、巴塘、理塘、康定及西藏昌都以南地区。木氏并迁移大批纳西人民到上述地区戎守,此后这些纳西人大都融合于藏族中。
清朝时期
1723年(雍正元年),丽江实行“改土归流”,朝廷委派流官任知府,降木氏土知府为通判。“改土归流”后,免除了土司的各种苛派,废除庄奴500 多户,2000多人,建立了封建地主经济。清廷以当时满汉的生活方式和儒家文化的伦理道德观衡量纳西族的社会生活和风土民情,强制性地在纳西族地区实行移风易俗,如废火葬,改革服装,强化封建家长制、包办婚姻制等,导致纳西族地区发生了重大的社会矛盾和文化变迁,加剧了传统文化的衰落。
1856年(咸丰六年),杜文秀在蒙化(今巍山)发动回民起义,攻占大理。时驻大理守城营都司的丽江白沙人和鉴(武举人)被杀。鹤丽镇部下千总张正泰借机挑拨回族与纳西族之间的矛盾,并残酷屠杀金山、文智、拉市一带无辜回民700余人,在鹤庆、丽江、剑川、中甸、淮西一带往来打杀。
1859年(咸丰九年),张正泰在鹤庆死于内讧。
1860年(咸丰十年),杜文秀军攻占鹤、剑、丽、永等地。时驻淮西澜沧江边防守备的和耀曾(和鉴之子),与淮西叶枝王护兵头目杨玉科杀死和的上司淮西协镇守头领(回族人),广募乡勇,投靠清政府同回民起义军作拉锯式的战争。丽江古城几易其主,成为一片废墟,邻近乡村满目疮夷。
1872年(同治十一年),回民起义失败。据《丽江府志》记载:“丽邑子弟毁于王事者统计六千数百人,百姓死者十之二三。”这是丽江历史上的“乱世十八年”。
文化
社会结构
纳西族族组织普遍存在于纳西族中。家族由几户至若干户共尊一个始祖的血缘亲属组成。在丽江、维西、中甸等实行一夫一妻制的纳西族地区,家族依照父系血统而组成。丽江纳西族的家族关系有这样的称呼:“丁吉”、“丁支”、“丁化”和“崇窝”。纳西人把父系亲族视为“骨”,母系亲族视为“肉”。“崇窝”之“窝”即来自父系亲族“窝阔”之“窝”,即父系亲族的根骨,“崇窝”即由一个男性远祖后裔组成的有血缘亲属关系的家族组织。
丽江纳西族曾有“梅”、“禾”、“肆”、“尤”4个氏族,“梅”与“禾”东部方言区的纳西族多数属纳西古氏族“梅” “禾”两支后裔,西部方言区的纳西族多数属纳西古氏族“束”“尤”两支后裔。新中国成立后,在丽江、维西等地的纳西族中,家族之上的氏族组织早已消失。
明代纳西族木氏土司是自明太祖时起封授的世袭“土官知府”,实行嫡长子继承制。世代占有当地土地和民众,有很多庄园。民众则分为百姓和庄奴两种。百姓有人身自由,要服各种劳役、兵役;庄奴则直接在木氏庄园中劳动。木氏土司以“官姓木,民姓和”来区分贵族和平民。土司府设“大把事”(分文武)、把事和通事等职,有称为“五虎十四彪”的大小头人。
1949年以前,永宁纳人(摩梭人)社会中存在着“司沛”(汉称贵族)、“责卡”(汉称百姓)、“俄”(汉称俾子,即奴婢)三个等级。
“司沛”等级是从土司家族分裂出来的贵族集团。土司把全部耕地的三分之一分给斯沛等级占有,并允许他们占有水源、草场和山林,以及数量不等的俄和大量的畜群。斯沛等级对其占有的土地和牧场有稳固的占有权,可以世袭、转赠和出租,也可以在本等级内部买卖,不得卖出斯沛等级之外,最高所有权仍属于土司。斯沛可以担任土司政权中的各种官职,享有很多特权,不论政治地位、经济状况如何变化,其贵族身份是世代不变的。当权的斯沛,有审理案件、调解纠纷、进行超经济剥削的特权。一般的斯沛,享有建住瓦房,穿绸缎和黄、红、蓝色衣服,不服劳役,不交钱粮杂派等优待。
“责卡”等级是由氏族公社成员演变而来的封建农奴。他们被束缚在封建份地上,世世代代在人格上依附于封建领主,向领主服劳役和交纳实物贡赋。责卡有内外之分,土司直接控制的称内责卡,由各个管人管理的称外责卡。内责卡以服劳役为主,外责卡以交纳实物贡赋为主。内责卡又有黑、花、白之分:凡在土司自营地中的八至十二块土地上服役的,称黑责卡;在二至七块地上服役的,称花责卡;在一块土地上服役的,称白责卡。外责卡除交纳实物外,一般服劳役数天,内外责卡的这份劳役,土司不准用钱赎取,只能雇人代役。
“俄”等级是由家庭奴隶、罪犯、外来民族和等级下降的责卡构成的。他们大部分属于土司、总管、堪布等当权斯沛占有,少数属于责卡等级中的头人和个别富裕的俄。俄等级的身份是世袭的。根据服役情况的不同,又分为白、花、黑三种。担任土司的基层官职的,称白俾子,一家之内只有男子或女子服役的,称花俾子,全家男女都服役的,称黑俾子。俄是按性别世袭的;即男子为俄的家庭,其后代男子全都是俄;女子为俄的家庭,后代女子全都是俄;男女均系俄的家庭,则后代所有男女一律是俄。但不服役的男子或女子,实际上还是主子的俄,主子需要时,仍可抽调他们去短期服役。个别俄经主子允许,可用钱赎免自身的劳役,然而既不能延及子女,更不能改变整个家庭的等级地位,其子女成年后,必须承袭服役,仍然是主子的俄。
宁蒗纳西族三个等级之间,有比较森严的界限。斯沛等级享有永远保持等级身份的特权,再穷都是斯沛。责卡和俄等级,只能下降,不能上升。责卡再富也不能升为斯沛;俄即使发了财,做了官,仍不能晋升为百姓等级。
永宁纳人的土司一职是世袭制,由长子承袭。堪布和总管两职,由土司的兄弟或土司的血缘近亲担任,分别行使宗教和日常行政权力。土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土知府,土司之下设总管一名,把事数名。
泸沽湖地区纳日人的亲族组织保持着比较古老的特征,家族有共同的始祖和家族名称;有共同的祭祖活动和公共墓地;有少量共有的家族公地;有类似家族长的人物——斯日俄米,个别家族的“斯日俄米”已成为世袭者;保留着同一家族聚居的血缘村落残余等。纳日人有母系家族组织“斯日”,后来母系家族逐渐分裂演变为母系家庭。20世纪50年代前,“斯日”内部各家之间的经济联系已不多。纳日人把母系氏族叫做“尔”,直至20世纪60年代,永宁纳日人的决大多数家户还能说出自己分别属于“西”、“牙”、“胡”、“俄”4个母系氏族。
在当代,由于社区的变迁发展和人口迁徙等原因,“崇窝”这一社会组织结构已变得松弛分散,一个“崇窝”一般分布在不同地区的村落中,看不到一个“崇窝”的所有后裔集中在一个村的情况。由于“崇窝”繁衍发展后居住分散,很多成为远亲,相互间的关系纽带不是那么紧密,很少有整个“崇窝”的共同活百思特网动。
现在纳西族家族组织中联系比较密切,有共同活动和起一些作用的是“丁支”,即由“崇窝”分衍出来的一个祖先的若干后裔构成的一个家户群,各个“支”或同一支家户之亲疏相距三、四代至10多代不等,其亲密关系程度以住同一个村或近邻村为条件,他们共尊一个近亲始祖,过去有共同的公地和山林,有由“崇窝”中委派的护林员。“丁支”还有共同的墓地;有的由“的支”又依远近亲疏关系分衍为若干家户群,亦各有自己的墓地,在同一天扫墓祭祖。
家庭
历史上由于纳西族存在多元的婚姻制度,因而也有不同的家庭形态,即纳西族同时并存着父系、母系、父系与母系并行3种家庭形态。
丽江纳西族的父系家庭。父亲在社会上和家庭中的权力很大,对外以家长身份拜官、迎宾、处理诉讼、买卖田地、借放债款、出席家族及村的会议;对内负责管理全家的生产和生活,对婚姻、丧葬、修建房屋等大事都有决定权。母亲只有当父亲不在的情况下,才代行父亲的部分权力。丽江纳西族的父权家庭,大多由三、四代人组成,五世同堂的不多。子女从父姓,财产由父亲传给儿子,实行父系继承制。
母系家庭,主要存在于泸沽湖畔的纳西人中。这类家庭的特征是;家庭成员普遍过阿注婚姻生活;始祖母都是一个,母系血缘是维系家庭的基础;财产按母系继承,由母传给子女、舅传给甥和甥女。男子在家里的身份是舅祖、舅舅、兄弟、母亲的儿子或舅舅的外甥。每个母系家庭有一个家长,通常由年长或能干的妇女担任。诸如安排生活、管理仓库、接待客人、均由她掌管。妇女又是某些祭祀活动的主持者。母系家庭的财产实行平均分配的原则,具有较多原始共产的色彩。
母系,父系并存家庭,是随着女阿夏到男家同居和男娶女嫁的正式结婚而形成的。传统习惯是女阿夏到男家同居和正式娶妻所生的子女,以及男子过继(收养)女阿夏所生的子女,均属男方的家庭成员,血统一律按父系计算。这些父系成员和女子未嫁所生的母系成员共住一家,便构成了两种血统成员并存的家庭。这种家庭的特征是:家庭世系是按母系与父系双系分开计算的;双系成员均有平等的财产所有权和继承权。母系父系并存家庭是由母系家庭演变为父系家庭的过渡形式。但在演变过程中,有些并存家庭会出现反复,一旦其后裔又过起男不娶妻,女不嫁夫的阿夏婚生活,它百思特网就倒退为母系家庭。
宗教信仰
纳西族是个信仰多种宗教的民族, 既信仰本民族的本土宗教——东巴教,也信仰藏传佛教、汉传佛教和道教,信众最多的是东巴教。
文字
纳西族由祭司东巴用来书写经书的两种文字,一种是图画象形文字,纳西语称之为“斯究鲁究”(ser jel lv jel),意思是“木石百思特网上的痕记”(又译为“木石之标记”或“木石之记录”),绝大多数的东巴经用这种文字写成。东巴文是目前世界上罕见仍使用着的原始象形文字,它比图画进步,但又比已属于表意文字发展阶段的甲骨文原始,是属于图画记事和表意文字中间发展阶段的原始象形文字。 东巴所使用的另一种文字称“格巴”(ggeq bbaq,),它是一种表词的音节文字,当文字记录语言时严格保持字和词相对应。
习俗
传统节日
祭天,是纳西族东巴教最大的仪式之一,也是纳西族民间最大的传统节日,在正月间举行。
新年,农历正月的过年在纳西语中叫“由本吉正”,又叫“库市”,意为“新年”。过节期间,纳西民间要举行一系列传统的辞旧迎新活动。
棒棒会, 农历正月十五,是纳西族传统节日,民间称之为“棒棒会”。“棒棒会”标志着春节节庆的结束,春耕生产的开始。
三朵节,“三朵”是纳西全民族信仰的民族保护神,又称为“阿普三朵”,意为“祖先(或爷爷)三朵”。相传他属羊,是个战神。每年农历二月八日和八月羊日,四乡民众到三朵阁来烧香拜神;纳西人凡出远门都要到三朵阁祭拜,求三朵神保佑。出征的战士更是要祭拜三朵神;各地纳西人在每年大年初一祭祀三朵神。从1987年起,每年农历2月8日的“三朵节”成为法定的纳西族民族节日。
火把节,农历6月24至26日,是纳西族传统的火把节。最初起源于借助火抵制各种天灾。纳西语称此节为“川美生恩”。
七月骡马会,是丽江纳西族的节庆活动,在农历七月中下旬举办,为期一至二周,以骡马、牛等大牲畜为主,因此又叫“七月骡马会”。
“烧包”节,农历七月初一至初十四,古城人过“烧包”节(即中元节),纳西语称这节日为“三美波计”
纳西族还有诸多节庆习俗,诸如香格里拉三坝乡的“白水台会”;永宁纳人(摩梭)的祭干木女神山等。
住屋形式
纳西族民居大多为土木结构,比较常见的形式有以下几种:三坊一照壁、四合五天井、前后院、一进两院等几种形式。其中,三坊一照壁是丽江纳西民居中最基本、最常见的民居形式。
婚俗
纳西族主要聚居区结婚一般都要经过订亲、请新娘、举行婚礼的程序。过去有少数“抢婚”和“兄亡纳嫂”的“转房”婚俗,同姓不同宗的人可以通婚,但同一“崇窝”(宗族)之间禁止通婚;姑舅表和姨表优先婚是过去比较流行的习俗。
纳西族的传统婚礼称为“素字”,意为“迎接生命神”,纳西人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命神“素”,新娘是外来的新的家庭成员,因此要把她的生命神迎进新郎的家庭,与新郎家庭其他成员的生命神结为一个集合体。
新郎家请东巴择吉日准备生命神之箭、桩、竹篓、塔、桥、梯、石、线等物;接新娘;新娘告别祖灵、娘家亲人及火塘灶;新娘进新郎家后行洗头礼;进母房(祖房)拜火塘灶边的祖灵和神灵;东巴主持举行祭生命神,拴生命线的仪式,是婚礼的核心内容。届时在新郎面前放一把木杆秤,新娘前放一把铜锁和木升,有的则是新郎手持生命神之木桩,新娘手持生命神之木塔。东巴边咏诵经书,边在新郎新娘的额头抹酥油祝福,继而一一抹酥油于母房的擎天柱、神龛、火塘中的铁三角架、火塘边的男女床、弓、箭、砍刀、粮柜、铜锁、木升等上并咏诵相应的祈福语。其整个过程与东巴教密不可分。
清代“改土归流”后,流官在丽江纳西族地区“以夏变夷”,大力推行汉族婚俗,订婚按周礼的六礼:问名,纳采,会亲(在丽江称之为亲家会),过门(丽江称请媳妇),送礼柬,迎亲。在接亲,宴客,分大小,回门等婚礼程序上也大量融进了汉式习俗。
泸沽湖地区的纳人(摩梭人)中同时存在着母系家庭、母系父系并存家庭和父系家庭 3种形式,其中母系家庭是主要的家庭形式。母系家庭所有成员的世系皆从母,男女成员系由一个或几个始祖母的后裔组成,母系血缘是维系家庭的基础,财产按母系继承,由母亲传给子女,舅传给甥和甥女。男子在家中的身份是舅祖、舅舅、兄弟、母亲的儿子或舅舅的外甥。每个母系家庭有一个家长,通常由年长或能干的妇女担任。舅掌礼仪、母掌财产是家庭权利和分工的形式。母系家庭的传统观念认为:女子是根种,缺了就断根。如果某个家庭一旦没有女继承人,便要过继养女。一个母系家庭的成员一般都在10人以上,多的达30--40多人。由于这种家庭的全部成员都是母系血亲关系,属于一个亲族,不存在父子、婆媳、翁婿、姑嫂、妯娌等关系,没有外姓,关系单纯,财产属于大家庭所有,很少发生闹财产、闹分家的纠纷。
与母系家庭相应的婚姻形式是“阿夏”婚,“阿夏”是摩梭男子称呼女情人的称谓;而女子称呼男情人是“阿都”。 现在一般用“阿夏婚”来指称这种“走婚”形式,并不十分妥贴。“阿夏”婚的基本形式是男不娶女不嫁,相恋钟情者互送信物订情。情侣双方都终身生活在母亲家里,男子在夜间到情侣家过偶居生活,次日黎明即返回自己的母亲家里。男女缔结“阿夏”关系要遵守传统习俗, 只有不属于同一母系血缘的成年男女才能建立这种关系,“阿夏”所生的子女随母,血统也依母系计算。
日常礼仪
纳西族热情好客,每当猎获归来,凡路遇的行人都可分得一份猎物。贵客临门,主人要做六样或八样菜进行款待。
忌讳有:骑马到寨前必须下马,也不能把马拴在祭天堂的地方;不能蹬踏三脚架,也不能翻弄灶里的灰;祭天堂、祖先、战神时、忌外人观看。忌在门槛上坐和用刀斧在门槛上砍东西。有的地方还忌在家里唱山歌;不许杀耕牛、驮马和报晓的雄鸡;忌食狗肉。